8家銀行因EAST系統數據質量及報送違規“吃”罰單,中國銀行被罰270萬
5月9日,銀保監會一連開出針對8家銀行的監管罰單,其中國有六大行及兩家股份行均因EAST系統數據質量及報送違規“吃”罰單,8家銀行合計遭罰1970萬元。
銀保監會官網顯示,此次中國農業銀行共收到兩張大額監管罰單。
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,農行此次被罰的主要違法違規事實有十項,具體包括:(一)“兩會一層”境外機構管理履職不到位;(二)國別風險管理不滿足監管要求;(三)信貸資金被挪用作保證金;(四)未將集團成員納入集團客戶統一授信管理。
此外,農業銀行在監管標準化數據(EAST)系統數據質量及數據報送存在以下違法違規行為:(一)資金交易信息漏報嚴重;(二)信貸資產轉讓業務漏報;(三)貿易融資業務漏報;(四)分戶賬明細記錄應報未報;(五)分戶賬賬戶數據應報未報;(六)關鍵且應報字段漏報或填報錯誤。
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》第四十六條、第四十七條和相關內控管理、審慎經營規定,對農行作出罰款合計430萬元的行政處罰。作出上述處罰決定的日期均為4月22日。
值得注意的是,除農行外,當日公開的行政處罰信息顯示,包括中行、工行、建行等在內的七家銀行此次也均因在監管標準化數據(EAST)系統數據質量及數據報送存在違法違規行為被銀保監會作出處罰。
其中,中國銀行被罰款合計270萬元,違規案由具體包括:(一)理財產品數量漏報;(二)資金交易信息漏報嚴重;(三)貿易融資業務漏報;(四)分戶賬明細記錄應報未報;(五)分戶賬賬戶數據應報未報;(六)關鍵且應報字段漏報或填報錯誤。
工商銀行也被罰沒共270萬元,其監管標準化數據(EAST)系統數據質量及數據報送存在以下違法違規行為:(一)理財產品數量漏報;(二)資金交易信息漏報嚴重;(三)信貸資產轉讓業務漏報;(四)貸款核銷業務漏報;(五)分戶賬明細記錄應報未報;(六)分戶賬賬戶數據應報未報;(七)委托貸款業務應報未報;(八)關鍵且應報字段漏報或填報錯誤。
同時,交通銀行合計被罰沒260萬元,其違法違規事實主要為監管標準化數據(EAST)系統數據質量及數據報送存在以下違法違規行為:(一)理財產品數量漏報;(二)資金交易信息漏報嚴重;(三)貿易融資業務漏報;(四)信貸業務擔保合同漏報;(五)分戶賬明細記錄應報未報;(六)分戶賬賬戶數據應報未報;(七)關鍵且應報字段漏報或填報錯誤。
另外,建設銀行此次被罰沒金額為230萬元,其監管標準化數據(EAST)系統數據質量及數據報送存在以下違法違規行為:(一)資金交易信息漏報嚴重;(二)信貸資產轉讓業務漏報;(三)銀行承兌匯票業務漏報;(四)貿易融資業務漏報和錯報;(五)分戶賬明細記錄應報未報;(六)分戶賬賬戶數據應報未報;(七)關鍵且應報字段漏報或填報錯誤。
此外,郵儲銀行合計被罰沒190萬元,其監管標準化數據(EAST)系統數據質量及數據報送存在以下違法違規行為:(一)資金交易信息漏報嚴重;(二)貸款核銷業務漏報或錯報;(三)貿易融資業務漏報;(四)分戶賬明細記錄應報未報;(五)分戶賬賬戶數據應報未報;(六)錯報總賬會計數據;(七)關鍵且應報字段漏報或填報錯誤。
除了上述六家國有大行被處罰,一同被公開“吃”罰單的還有兩家股份制銀行。
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顯示,光大銀行被罰沒合計160萬元,其在監管標準化數據(EAST)系統數據質量及數據報送存在以下違法違規行為:(一)分戶賬明細記錄應報未報;(二)關鍵且應報字段漏報或填報錯誤;(三)向檢查組提供與事實不符的材料;(四)賬戶設置不能如實反映業務實際。
同時,中信銀行也在監管標準化數據(EAST)系統數據質量及數據報送存在以下違法違規行為:(一)理財產品數量漏報;(二)信貸資產轉讓業務漏報;(三)貿易融資業務漏報;(四)分戶賬明細記錄應報未報;(五)分戶賬賬戶數據應報未報;(六)關鍵且應報字段漏報或填報錯誤,其被罰沒160萬元。